因我院原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彭月同学于2025年3月底办理了退学手续,将不再享受2024-2025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现根据《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院初审,补充认定文诗彤同学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彭月同学原国家一等助学金转评至文诗彤同学。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二级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电话:0731-86880189
杨老师电话:15173168475
自贸经济与文旅学院
2025年4月1日
【编辑】自贸经济与文旅学院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