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系原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叶芷航同学于2024年3月15日办理学退手续,将不再享受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现根据《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初审,现认定伍柯楠为“特别困难”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叶芷航同学原国家一等助学金转评至伍柯楠同学。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系部办公室电话:0731-86880572。
质量与信息技术系
2024年3月22日
【编辑】质量与信息技术系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