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加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院纪委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以及院党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强调如下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服从院党委的领导和工作部署;
二、严禁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马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及不认真落实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三、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落实责任要求,不认真进行统计报送,以及对疫情瞒报谎报及漏报缓报等不负责任行为;
四、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信息,严守保密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严禁发表关于疫情防控的不实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六、严禁滞留、截留、挪用、挤占、贪污防控款物,以及在防控物资分配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学院各党支部和处室、系部要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两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视频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扎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教育教学工作方案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院纪委将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欢迎全院师生员工进行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1.电话:86880101、86880202(自动录音);
2.邮箱:hnldrszyxyjw@sina.com。
院 纪 委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