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调入于燕同志到我院工作。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 |
于燕 |
女 |
1974年12月 |
大专 |
幼儿园高级教师 |
中共党员 |
82集团军机关幼儿园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反映。
受理电话:
纪检监察室:86880202
组织人事处:86880216
组织人事处
2O19年2月25日
【编辑】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