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与发放暂行办法》,对原已获评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退学、休学或入伍等相关同学进行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转评结果具体如下:
原一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徐凯、蒋洁、戴佳慧、彭秋梅、彭月,此五位同学的国家一等助学金调整转评至吕玉彤、杨玉珍、谭颖、杨佳丽、文诗彤同学;
原二等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周弘毅,该同学的国家二等助学金调整转评至谢易同学;
原三等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刘董、蒋俊洋、叶婷婷、文锦源;该四位同学的国家三等助学金调整转评至丁嘉礼、李晨旭、张依茜、陶倩同学。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投诉电话:0731-86880572。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日
【编辑】学生工作部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