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我省“十四五”事业规划编制相关要求,为科学做好我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经学院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30日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文件要求,为科学做好我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我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我省“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坚持提质培优、增值赋能、补齐短板、跨越发展,在调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对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锚定未来五年发展方向,努力把学院建成省内一流高职院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准确定位与科学谋划相结合。在充分总结我院“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近几年我院的发展思路、办学特色、主要经验和短板不足,认真分析国家、我省、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我院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准确锚定“十四五期间我院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建设重点,科学设计五年发展规划。在确定发展目标时,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有前瞻性又具有延续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在注重规划战略性、宏观性和指导性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制约学院发展的瓶颈和不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十四五”期间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堵点,研究确定一批关乎学院发展全局、影响深远、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建设项目。坚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分阶段实施,整体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时,应突出规划目标、思路和措施的可考核性,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在定性描述的基础上,尽可能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建立起长期目标与阶段目标相互衔接、总体目标与分项规划目标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
(四)坚持顶层设计与民主参与相结合。在进行“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之前,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深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园区、用人单位、周边院校和广大师生之中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掌握真实情况,抓住关键问题,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的过程。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周险峰 徐厌平
副组长:李啸川 康东波 唐海波 刘颂书 方 重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政办公室,雷鹏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分工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包括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
(一)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组 长:周险峰 徐厌平
副组长:雷鹏程
成 员:谢 柒、向小曼、吴双员、唐玖萍、何奇华、郑 茜、陈 婷、杨 洋
(二)学院“十四五”专项规划
学院“十四五”专项规划实行工作小组责任制,由各专项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牵头部门负责编制撰写规划,协同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1. 教师队伍规划
责任领导:李啸川
组 长:刘云霞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协同部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
2. 人才培养规划
责任领导:唐海波
组 长:蔡获云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同部门: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各系部
说 明:规划应含课程建设、职业技能竞赛等相关内容
3. 学生成长规划
责任领导:李啸川
组 长:吴志兵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协同部门:教务处、宣传统战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各系部
4. 科学研究规划
责任领导:康东波
组 长:黄升平
牵头部门:科研处
协同部门:教务处、继续教育部、各系部
说 明:规划应含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规划内容
5. 专业(群)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唐海波
组 长:谢乾安
牵头部门:人社系、教务处
协同部门: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各系部
说 明:规划应含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群、“十四五”期间各系部拟申报的“双一流”专业群、“十四五”期间拟新设专业调研情况等
6.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唐海波
组 长:蔡获云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同部门:计划财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采购与资产管理处、各系部
7. 基本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方 重
组 长:黎良武
牵头部门:基建办
协同部门:采购与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
8. 智慧校园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周险峰、徐厌平
组 长:吴花珍
牵头部门:学院网络安全及信息化领导小组
协同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采购与资产管理处、各系部
9. 社会服务规划
责任领导:康东波
组 长:黄学毛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部
协同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各系部
10. 创新创业规划
责任领导:唐海波
组 长:张 波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各系部
五、进度安排
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学习调研、文本撰写、征求意见、审定发布四个阶段。
(一)学习调研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1.召开部署会议。召开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人社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正式启动我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 组织系统学习。各专项规划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3. 总结“十三五”规划。各专项规划小组要认真分析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判“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问题、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4. 深入开展调研。各专项规划小组由牵头部门组织深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园区、用人单位、周边院校和广大师生之中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提供支持。
(二)文本撰写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
1. 确定文本框架。结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科学研判“十四五”期间学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十四五”期间学院发展的基本思路、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形成规划的基本框架。
2. 起草撰写规划。由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按责任分工及时组织起草撰写,在2021年1月中下旬(寒假)前完成各项规划草案,并提交学院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1.征求意见。学院总体规划和各项子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院内办公楼、教学楼等主要区域设置意见征集箱,广泛征求学院各部门、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
2.专家论证。邀请院内外发展规划专家对学院“十四五”规划及各项子规划进行评估论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定发布阶段(2021年6月—2021年7月)
1.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建议。将学院“十四五”规划及各项子规划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建议。
2.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将学院“十四五”规划及各项子规划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3.提交党委会议审定。将学院“十四五”规划及各项子规划提交党委会议审定。
4.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
5.印发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划编制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发扬民主精神,加强与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广泛征询和听取专家、社会和广大师生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编制成为全院上下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建共享的过程。
(二)确保经费支持
为确保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质量,学院对编制工作所需经费进行专项支持,加强规划编制的经费保障,保证调研咨询、专家论证、起草编制、印制发布等各个阶段的顺利进行。各专项规划组经费保障标准另行确定。
(三)严格督促检查
编制领导小组、责任院领导和各专项规划小组组长应抓好规划编制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督促编制工作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如期完成各项规划编制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确保顺利完成我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