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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4号门面招租公告 (第二次)

2024-05-09 17:45:03 来源: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作者: 浏览量: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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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XRZY-C-20240411-FW-041)

竞租人

为规范校内商铺经营管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现对4号门面采取公开标的方式确定承租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

门面序号

包号

商铺位置

商铺面积(m2

以下为非准入项目

租金起价

(万元/年)

备注

4

1

小厅西南面

约20

咖啡、水果、超市小商品类、图文广告及有油烟类等餐饮业态

(8.8万元/年)

租赁期限: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 07月(此项目商铺没有装修期及免租期);

经营项目:除学院已有经营类(咖啡、水果、超市小商品类、图文广告及有油烟类等餐饮业态),其他项目均可报名: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

经营区域:学院提供经营方经营区域为综合楼一楼(详见门面分布图)。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竞租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竞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因违法行为而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不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管理的、拖欠学校租金及有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竞租人提供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或者自然人,仅限户口本内成员一人参与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510日起至202451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文件的地点: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求索楼(原教研业务楼)206室

3. 文件售价:400元/份

4. 获取文件需的资料要求:

(1)竞租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

(2)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经营者户口本扫描件;

(3)竞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有效证书及负责人户口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竞租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户口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提供资料页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方式

采用公开竞标方式,投标方在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书上填写不低于标底价格的投标价,连同投标所需的其他资料装入密闭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注明“竞租人名称”字样,加盖竞租人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52110:00。

2、投标、开标地点:求索楼(原教研业务楼)一楼视频会议室(暂定)

3、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为最高报价中标;

2)开标时,各竞租人向招租人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若不足2个竞租人参与,按流标处理;若经评审后有效竞租人不足2个,按废标处理;

4)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式:

投标现场需提交最终报价(即第二轮报价);

最终报价最高者为该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最终报价相同,再进行第三轮报价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4、中标人须于开标日结束后7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以转账形式)、年租金缴纳凭证(以转账形式)与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商定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招租人原因未能及时交付租赁商铺给中标人使用的,中标人可提出撤回本次投标并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也可在招租人处理好租赁商铺相关手续后签订合同。

六、定标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遵循价高者得中标原则。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组织进行第二轮报价。

七、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竞租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6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其他未中标单位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作自动放弃竞标。

2、履约保证金:2万元。

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竞租人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被扣缴:

① 在开标前撤销投标;

② 开标后,投标方要求撤销投标;

③ 中标后未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④ 未遵守学院经营范围规定的。

八、现场勘查

各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由竞租人自

九、注意事项

1、不得转让、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实后,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承租后应遵守学院相关规定,不得改变经营性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

3、承租人在进场后应做好相关消防措施,满足消防要求;文明经营,严禁占道经营,经营场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卫生做到门前三包。

4、签定合同、营业执照等手续仅限中标人办理。

5.价格约定:经营方经营的各种商品或服务必须要体现对师生的便利与微利服务,不得损害师生利益,同类商品或服务售价不能高于校园周边或附近街道区域内消费价格,否则经营方向学院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十、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地址:长沙县开元东路1319号

电话:0731-86880155

联系人:何老师 吴老师

【编辑】采购与资产管理处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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