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与发放暂行办法》,对原已获评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退学、休学或入伍等相关同学进行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转评结果具体如下:
原一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刘奇鹏、李瑞、赵林林、叶芷航、王引拓、徐润坤、陈昌海、李维广、刘浩东、周健,此10位同学的国家一等助学金调整转评至刘泽瑞、彭政文、肖辉全、伍柯楠、李婉如、黄敬雅、曹益萍、邓韵、赵晨、倪益东同学;
原二等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获得者:谭志祥、周明志,该两位同学的国家二等助学金调整转评至彭武陵、卢金阳同学;
原三等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刘志文、郭慧;该两位同学的国家三等助学金调整转评至徐江涛、刘俊同学。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投诉电话:0731-86880572。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2日
【编辑】学生工作处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