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研究,定于11月8日14:15举办2023年第10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11月8日(星期三)14:15。
二、学习地点:教研业务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各处室、系部,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的副职)。
四、学习内容
1.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学习强国,10月8日)
2.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10月13日第01版)(学习强国,10月12日)
3.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学习强国,10月18日)
4.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并发布重要讲话。(学习强国,10月28日)
5.习近平向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致信。(学习强国,11月5日)
6.习近平向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致贺信。(学习强国,11月6日)
五、有关要求
请参加集中学习阶段的参学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材料,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不得请假。
宣传统战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