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培训工作运行,不断提高学院社会服务能力、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社会服务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包含师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公益服务培训、岗位培训、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员工技能培训等六大类培训项目的管理办法和部门及个人的激励与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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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继续教育部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