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系国家助学金转评公示
因我系邓雯文同学,于2023年2月11日办理退学手续,将不再享受2022-2023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现根据《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初审,将邓雯文同学原国家三等助学金转评至张锦业同学。
此转评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办公室电话:073186880816
葛老师电话:15111371388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