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院 2023年单招拟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请考生按照要求完成录取确认,相关说明如下:
1、录取规则
(1)根据学院招生章程“第六章录取规则”确定A、B类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B类考生按照专业组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从高到低”分类分专业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业水平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A、B类考生文化成绩低于180分、职业适应性成绩低于130分者,不予录取。
( 2)C类(退役军人)因无人报考,不再单列招生计划。
2、录取控制分数线:
说明:A类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61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225分、职业技能测试136分;B类(专业组一)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1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80分、职业技能测试130分;B类(专业组二)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1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80分、职业技能测试130分;B类(专业组三)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14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80分、职业技能测试134分。
3、录取确认方式:
拟预录取名单于3月16日上午12:00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拟预录取考生于3月19日上午12:00点前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录取确认书》(见附件)照片上传至学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183.215.42.46:92/zsxt/web/xsLogin/login.zf)。逾期没有发送《确认书》的考生视为确认放弃录取。
咨询电话:0731—86880668、86840656
监督电话:0731-86880202
招生就业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