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创建于1982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院,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特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录用。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已满原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在现职位或岗位工作满1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职位与计划及要求
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要求详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1日至1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方式(两者选其一)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或其他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相关材料递交至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教研业务楼204室。
网络报名:报名者将现场报名所要求的材料扫描发送至hnldrszyxy@163.com邮箱。(现场报名同志请先联系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www.hnlrzy.net)上公布;并将《准考证》发放其个人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1:3。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管理岗位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教: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考察。
技能测试:采取卷面测试与实际动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专业知识及实际动手能力考核考察。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果在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考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试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管理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术岗位以试教成绩高低排序。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低排序。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学院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官网以及拟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6880216(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6880202(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