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为加强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明纪检监察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按照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一、政治坚定、遵守党章。做到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忠诚于党、履职尽责,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党纪政纪为准绳。
四、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做到勤勉务实、敬业奉献,勤于学习、主动钻研、提升能力。
五、遵纪守法、秉公执纪。做到依法执纪、依规办案,把握政策、严谨周密、遵章守纪。
六、严于律己、接受监督。做到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防止"灯下黑”。
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