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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人事职院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2018-04-28 14:40:09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 浏览量: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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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137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社会需求对接平台,学校决定从2018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为切实做好大赛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湖南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把举办大赛作为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建立大赛组织工作长效机制,大赛采取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主办,科研处、教务处及各参赛系部协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的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本次大赛组织机构如下:

(一)主办单位: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二)协办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各参赛系部

(三)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招生就业处,由张波同志任秘书长。

主任委员:周险峰  邵伏先

副主任委员:唐海波   李啸川   康东波   方重   刘颂书

委员:

张  波(招生就业处处长)

黄升平(科研处处长)

刘云霞(教务处处长)

吴志兵(学工处处长)

刘晓安(财务处处长)

谢乾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主任)

易红兵(商贸旅游系主任)

张志明(机电工程系主任)

董国香(质量技术系主任)

(四)评委会:大赛设立评委会,由唐海波任主任,学校、相关行业与企业专家任委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师生共创项目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各系部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现有扶贫对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赛事活动等有关事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七、比赛赛制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校级初赛(4-6月)、项目培训(7-8月)、省级决赛(8-9月)三级赛制。学校推荐获得校级初赛一等奖的项目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决赛优秀项目将被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大赛组织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

1.发布大赛通知。及时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137号),制定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大赛实施方案。

2.开展宣传动员。组建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对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广泛宣传,包括国家、省厅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大赛的目的、意义,举办创新创业沙龙,交流创业成功者的典型经验等。组织动员全校各系部广泛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公布比赛评分规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2018年5月8日至6月8日)

1.各系部组织报名。参赛团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每个系部至少报2个参赛项目,不设上限,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6月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具体请参照"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对参赛材料的要求。

2.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大赛评委会对各系部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比赛阶段(201868日至615日)

现场比赛。每支参赛团队在比赛现场以各自项目为主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不同形式的项目和团队风采展示,并随后回答专家评委提问。最后根据评委会打分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阶段(20187月至8月)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湖南省决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指导提高。并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学校推荐参加湖南省决赛项目材料报送湖南省大赛组委会。

(五)全省决赛(20188月至9月)。

全省决赛计划分三轮进行,具体时间及评审规则、评分标准届时将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发布。

九、评审规则

本次大赛评审规则暂按照《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执行(附件1)

十、大赛奖励

校级初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参赛项目学院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对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项目学院按相关规定另行支持

十一、大赛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肖珏玮   电话:0731-86880668   校赛QQ群:617186397

教务处:刘云霞  电话:0731-86880269

科研处:黄升平  电话:0731-86880958

附件1:《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2018年4月28日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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