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更好地促进我院各级团组织的发展,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 班子健全,作风扎实,能成为班集体的核心;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特色鲜明,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上取得实效。
2.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支部工作有活力。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生团员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新意,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按时交纳团费,无欠交团费情况;
6.本年度班级无违纪行为;
7.五四红旗团支部依据支部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分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定。
(二)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维护团组织利益,按时交纳团费,在团支部建设、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起到先进和表率作用;
3.学习刻苦,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分在75分以上;
4.无恶意拖欠学费现象。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在担任团的干部(包括班级团干和院团委干部)中产生,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团的工作,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工作勤奋,作风踏实,较好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教育工作,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能积极配合其他团干部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团的活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所在支部在全院团的活动中成绩突出;
5.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进步,工作勤奋,作风踏实,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的活动(如义务献血、学雷锋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认真,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二、评选要求
1. 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是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各项评选,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2.所有评优的数据以目前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的数据为准。优秀共青团员比例按支部团员数*0.05,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按各团支部团干数*0.25,优秀青年志愿者比例按已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数*0.05,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全院总支部数*0.15。
3、各团支部在评选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所有涉及个人的奖项必须是在此前的一年内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并经民主评选产生,评优结果必须在支部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辅导员、班主任要指导和督促申报的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A4纸打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单位另外附申报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A4纸打印)。纸质评优申报材料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后交至院团委学生干部黄涛处,联系电话:18207409287,申报材料、优秀团员(干)、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表的电子稿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至:hnldrszytw@163.com,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联系老师:郑茜,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5.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五·四”团内先进申请表可在院团委网站及班主任群中下载。
附件:
1. 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五·四团内先进评选"名额分配表;
2. 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 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4. 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
5. 2016年度"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审批表;
6. 2016年度优秀团员(干)、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