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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元旦春节文件,文明廉洁过节假期的通知
时间:2016-12-28 来源:纪检监察室 浏览量:1118

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营

造清风正气氛围相关《通知》精神,文明

廉洁过好元旦、春节和寒假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处室、系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现转发,请严格按文件精神抓好学习贯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省纪委"十条禁令”和省教育厅"十条禁令”,严防节日假期"四风”问题回潮反弹,文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和寒假。

元旦、春节、寒假期间,院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党总支、支部、处室、系部负责人要模范带头,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防违纪事件发生,确保节俭清廉文明过好元旦、春节和寒假;院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采取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欢迎全院师生员工进行监督。

信访举报箱:设在教研业务楼一楼和理论教学大楼一楼。

院信访举报电话(传真)、邮箱

 院  纪  委 86880101   邮箱 hnlrzyjw2016@sina.com

 纪检监察室 86880202   邮箱 hnlrzyjcs2016@sina.com

院信访举报短信专用接收电话: 15211050118


附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中央纪委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

  3、省纪委"十条禁令”

  4、省教育厅"十条禁令”




                                                                  中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尤其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困难职工、困难群众,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妥善安排好低保对象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及时发放到位。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抓紧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大困难地区和行业就业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尽快就业。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返乡前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统筹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大电商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新春走基层”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开展"网络中国节”等系列网络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大力整治网络虚假新闻。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出游。

三、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强化组织协调,密切各方协同,切实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统筹和有效衔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创新便民措施,优化完善互联网售票,扩充售票终端,加强旅客出行信息服务,做好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购票服务。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妥善应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工作。强化春运安保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水电气热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管控措施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强化道路、水上交通和民航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和疏导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公共医疗服务。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因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抓好矛盾排查化解,高度重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回应处置,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公交地铁、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加强对枪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网购和网络约租车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泄露、传销和各类"盗抢骗”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专业型团伙犯罪、非接触性犯罪预防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密防范暴恐活动,抓好反恐怖基础摸排、应对处置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筑起铜墙铁壁。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六、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八、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以及外出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执勤,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2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重要节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纪委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通知》所列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二、维护群众利益,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基层纪委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争取在"两节”前依规依纪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明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通知》所列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推动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用好问责利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级纪委要坚决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中央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举报信箱:中央纪委信访室(邮编:100813);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








附件3

省纪委"十条禁令”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8.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4

省教育厅"十条禁令”


1.严禁未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严禁重大事项不提交党组研究、不按规定向党组报告;

2.严禁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政正职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

3.严禁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严禁泄露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的评委名单和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严禁泄露其他秘密事项;

4.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5.严禁违规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服务对象摊派和收费;

6.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下级单位人事任免、招聘录用、招生录取、职称评聘、项目评审等工作;

7.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在下属单位及协会、学会等领取报酬或劳务费;

8.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娱乐场所;

9.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

10.严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编辑】纪检监察室通讯员